量身定制
拒绝模板 定制风格
4.1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4.1.1 冬季室内设计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采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的工作地点应按劳动强度确定设计温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劳动应为18℃~21℃,中劳动应为16℃~18℃,重劳动应为14℃~16℃,极重劳动应为12℃~14℃;
2)当每名工人占用面积大于50m2,工作地点设计温度轻劳动时可降低至10℃,中劳动时可降低至7℃,重劳动时可降低至5℃。
2 生活、行政辅助建筑物及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的辅助用室的室内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浴室、更衣室不应低于25℃;
2)办公室、休息室、食堂不应低于18℃;
3)盥洗室、厕所不应低于14℃。
3 生产工艺对厂房有温、湿度有要求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室内设计温度。
4 采用辐射供暖时,室内设计温度值可低于本条第1款~第3款规定值2℃~3℃。
5 严寒、寒冷地区的生产厂房、仓库、公用辅助建筑仅要求室内防冻时,室内防冻设计温度宜为5℃。
4.1.2 设置供暖的建筑物,冬季室内活动区的平均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厂房,当室内散热量小于23W/m3时,不宜大于0.3m/s,当室内散热量大于或等于23W/m3时,不宜大于0.5m/s;
2 公用辅助建筑,不宜大于0.3m/s。
4.1.3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性空气调节室内温湿度基数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需要及卫生要求确定。活动区的风速,冬季不宜大于0.3m/s,夏季宜采用0.2m/s~0.5m/s;当室内温度高于30℃时,可大于0.5m/s。
2 舒适性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宜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空气调节室内设计参数
参数 | 冬季 | 夏季 |
温度(℃) | 18~24 | 25~28 |
风速(m/s) | ≤0.2 | ≤0.3 |
相对湿度(%) | — | 40~70 |
4.1.4 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生产厂房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可根据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及其与工作地点的允许最大温差进行设计,并不得超过表4.1.4的规定。
表4.1.4 夏季工作地点温度(℃)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32 | ≥33 |
允许最大温差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工作地点温度 | ≤32 | 32 | 32~35 | 35 |
4.1.5 生产厂房不同相对湿度下空气温度的上限值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生产厂房不同相对湿度下空气温度的上限值
相对湿度Φ(%) | 55≤Φ<65 | 65≤Φ<75 | 75≤Φ<85 | ≥85 |
温度(℃) | 29 | 28 | 27 | 26 |
4.1.6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员经常停留或靠近的高温地面或高温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大于40℃,瞬间最高温度不宜大于60℃。
2 在高温作业区附近应设置休息室。夏季休息室的温度宜为26℃~30℃。
3 特殊高温作业区应采取隔热措施,热辐射强度应小于700W/m2,室内温度不应大于28℃。
4.1.7 热辐射强度较高的作业场所采用局部送风系统时,工作地点的温度和平均风速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表4.1.7 工作地点的温度和平均风速
注:1 轻劳动时,温度宜采用表中较高值,风速宜采用较低值;重劳动时,温度宜采用较低值,风速宜采用较高值,中劳动时,其数据可按插入法确定。
2 表中夏季工作地点的温度,对于夏热冬冷或夏热冬暖地区可提高2℃,对于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小于25℃的地区可降低2℃。
4.1.8 工业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及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
4.1.9 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4.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4.2.1 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d的日平均温度。
4.2.2 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月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4.2.3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1d的日平均温度。
4.2.4 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4.2.5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
4.2.6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
4.2.7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平均温度的平均值。
4.2.8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热月14时平均相对湿度的平均值。
4.2.9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采用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4.2.10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tsh——室外计算逐时温度(℃);
tw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按本规范第4.2.9条采用;
β——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按表4.2.10采用;
△tr——夏季室外计算平均日较差;
twg——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按本规范第4.2.5条采用。
表4.2.10 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
4.2.11 当室内温、湿度确需全年保证时,应另行确定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参数。
4.2.12 室外平均风速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2 冬季室外最多风向的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最多风向(静风除外)的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3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4.2.13 最多风向及其频率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2 夏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的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3 年最多风向及其频率应采用累年最多风向及其平均频率。
4.2.14 冬季日照百分率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日照百分率的平均值。
4.2.15 室外大气压力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冬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冷3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2 夏季室外大气压力应采用累年最热3个月各月平均大气压力的平均值。
4.2.16 设计计算用供暖期天数及供暖室外临界温度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计算用供暖期天数应按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供暖室外临界温度的总日数确定;
2 工业建筑供暖室外临界温度宜采用5℃。
4.2.17 极端最高气温应采用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4.2.18 极端最低气温应采用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4.2.19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平均值应采用历年极端最高气温的平均值。
4.2.20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平均值应采用历年极端最低气温的平均值。
4.2.21 累年最低日平均温度应采用累年日平均温度中的最低值。
4.2.22 累年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应采用累年月平均温度最高的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
4.2.23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逐时计算焓值可采用24个时刻累年平均每年不保证7h的空气焓值。
4.2.24 室外计算参数的统计年份宜取近30年。不足30年者,应按实有年份采用,但不得少于10年;少于10年时,应对统计结果进行修正。
4.2.25 设计用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应从本规范附录A中与建设地地理和气候条件接近的气象台站中选取。确有必要时,应自行调查室外气象参数,并应按本规范第4.2.1~4.2.24条确定的统计方法形成设计用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基本观测数据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其冬夏两季室外计算参数,可按本规范附录B所列的简化统计方法确定。
4.3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4.3.1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大气压力,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计算确定。
4.3.2 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的太阳总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4.3.3 透过建筑物各朝向垂直面与水平面标准窗玻璃的太阳直接辐射照度和散射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D采用。
4.3.4 采用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时,当地的大气透明度等级应根据本规范附录E及夏季大气压力按表4.3.4确定。
表4.3.4 大气透明度等级
净化热线:
15000777777
邮箱:
15000546345@163.com
地址:
北京沈砖公路5666号临港科技城
免费量房
获取案例
免费报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000777777
联系邮箱:15000546345@163.com
公司地址:北京沈砖公路5666号临港科技城
主要为浦东、闵行、松江、奉贤、金山、青浦、嘉兴、嘉善、苏州、无锡、南通等北京周边地区客户提供办公室净化、办公楼净化设计、厂房净化设计及工厂钢结构搭建,无尘净化车间装饰净化服务。